《民主与法制时报》是中国法学会主管、《民主与法制》社主办的中央级政法新闻媒体,国内统一刊号:CN11—0095,邮发代号1-366。报纸1985年创刊于上海,前身为发行量破百万的《民主与法制画报》,2006年整体迁至北京,曾获评全国最有影响的十大周报之一,社会影响力深厚。2021年,该报正式确定为中国法学会机关报,定位为全国性综合时政法治类周报,现每周多期出版,面向全国公开发行。
该报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与政治家办报要求,秉持主流、权威、影响力办报宗旨,践行“国际视野、法治精神、兼容思辨”办报理念。报纸立足民主与法治两大核心板块,坚持正确舆论导向,兼顾舆论监督,既宣传党的理论方针与法治建设成就,又深入反映群众呼声,做到法理与情理兼具、宏观解读与个案报道并重。
经过多次改版升级,报纸内容不断丰富,版面编排规范鲜活,形成新闻性、思想性、服务性、可读性融为一体的鲜明风格。受众覆盖政法干警、法律工作者、党政干部及广大普通读者,长期深耕法治宣传、法律服务、民主政治解读等领域,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传播法治文化。创刊四十余年来,报纸先后斩获多项国家级宣传荣誉,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记录者、传播者与推动者,也是国内法治新闻领域极具公信力与传播力的主流媒体。
政法、社会治理、以案说法、综合、人物、法治文化、普法周刊、学法、全国两会 特别报道等
1.稿件必须牢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与价值取向,全面贯彻党的理论、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决杜绝一切违背宪法原则和法律法规的表述。
2.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所有内容必须体现 “两个确立”、增强 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 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 “两个维护”,坚守党报 “喉舌” 定位国家新闻出版署。
3.严禁刊发反对党的领导、质疑国家基本制度、歪曲党史国史军史的内容,对历史事件、历史人物的评价必须与官方定论保持高度一致。
4.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稿件,表述必须严谨规范、口径统一,严格遵循官方通稿与权威解读,不得擅自解读、添加主观评价或花絮内容。
5.坚决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,杜绝出现危害国家统一、损害国家荣誉、分裂领土、抹黑国家形象的文字、图片及配图说明。
6.民族宗教类稿件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严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不得伤害民族习俗与宗教信仰,杜绝片面化、偏见化报道。
7.严禁宣扬邪教、封建迷信、低俗玄学等不良内容,对相关负面现象报道必须立场鲜明、导向端正,不得变相展示、传播违规信息。
8.重大政策解读稿件必须以中央及上级部门正式文件、权威发布为依据,不得随意引申、曲解政策内涵,不得发布未经官方确认的政策解读内容。
9.舆论监督类稿件必须坚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,出发点为推动问题解决、弘扬正气,严禁恶意炒作、放大负面情绪、制造社会对立国家新闻出版署。
10.坚持团结稳定鼓劲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,稿件基调积极向上,杜绝集中渲染负面事件、传播悲观论调,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国家新闻出版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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